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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1983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3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8月1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8-13 15: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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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便捷缴税服务,自2021年8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在全市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届时,跨省异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也可在我市办理缴税业务。

        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纳税人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需备案外省银行账户,使用实时扣税方式(签订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即可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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