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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2644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9月1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14: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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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特此通知。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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