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3-05035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23日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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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16: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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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4月22日在天津市税务干部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了面试工作,面试成绩已当场公布。为做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天津音乐厅正门门口(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88号小白楼朗香街,天津地铁一号线小白楼地铁站A出口附近,体检集合地点路线图见附件2)。
三、体检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表(电子版表格将发送至确认参加体检考生的邮箱,考生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粘贴好本人近期照片);
(三)资格复审时资料提交不齐全的考生,将资料补交齐全。
四、相关要求
(一)进入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请于4月24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电子邮件地址为tjsswjgwyzl@vip.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招聘单位+职位代码+确认参加体检(例:张三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信息中心206001+确认参加体检)。
(二)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准时到达集合地点,不得迟到。
(三)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考生要配合体检医师认真做好所有项目的检查,不得漏检。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五)体检结束后,将启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察工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生应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佩戴口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体检时间、地点的,我局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网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2-24465673
附件: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集合地点路线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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