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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5942主题分类 公务员招考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报到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报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14: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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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请2023年5月17日和7月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公示的拟录用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入职报到工作。
        一、报到时间
        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报到地点
        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地点为报考职位所属单位税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到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
        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社会在职人员(含“大学生村官”等五类人员)
        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其他证件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证件主要包括: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人员,要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员,要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三)其他人员
        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时,需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报到入职。
        (二)报到当日,新录用公务员完成报到手续即为入职,由单位安排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须由本人办理报到手续,不允许他人代办)。
        (三)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报到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如在报到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四)即日起,新录用公务员可办理档案邮寄(档案接收单位及邮寄地址见附件2)、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事宜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五)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在报到后,按照天津市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户口迁移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报到单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2.档案接收单位及邮寄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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