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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8-01237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03-1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10: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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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5624,传真:022-2446560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届历届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初,市局印发了《2017年天津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并实施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以考核促落实。围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落实依申请公开,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满足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税收政策、管理服务举措为重点,2017年全市国税系统通过各类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2条,其中,市局机关发布2701条,基层单位发布4191条。

       (一)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

       一是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做到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在清理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发布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了天津国税税收法规库,将现行有效文件纳入税收法规库,并提供按照税种、发文时间、文号、关键字等查询方式,方便纳税人查询。

       二是切实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设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及解读、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网站专栏,结合在线访谈等形式,向纳税人广泛深入解读税收政策,重点宣传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和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加强与公众互动回应。为深入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双万双服”活动部署,进一步了解税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改进税收管理服务工作,2017年开展了“服务走访问计问需”活动,对纳税人需求进行全面征集。结合营改增政策辅导、税收宣传月活动、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走出去”企业,为纳税人送政策、做辅导、减负担。利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发放《“服务走访 问计问需”活动需求征集问卷》,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畅通“局长信箱”等交流渠道,做到来信及时处理,全年“局长信箱”受理并回复来信812条,全部公开办理状态。

       (二)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

       一是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公众提供A级纳税人纳税信用查询。

       二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自税务机关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全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0839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947条,对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7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及详细项目信息,并根据其实际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全年共公示52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结果。

       四是规范国税机关执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全年各级稽查部门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220件;公布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535户(人)次。

       (三)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一是加强办税服务信息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公开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联系方式,便利纳税人查询信息,受理纳税人诉求。

       二是推进办税服务事项公开。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完善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内容,方便纳税人查询办税流程。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等,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

       三是丰富拓展涉税信息查询功能,推进税收征管数据公开。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人状态、发票信息比对、欠税公告等16项涉税查询业务,便利和服务纳税人。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统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建设。按照“集中规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原则,建成以市局门户网站为主站、系统各单位子站统筹建设的门户网站群,统一部署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办税服务应用等内容,形成公开和服务“一张网”。

       二是加强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2017年全系统25个实体纳税人学堂共开展公开培训课程400余场,培训人数8.5万余人次,培训内容在网上纳税人学堂发布;网上纳税人学堂发布税收知识培训PPT 27个,Word文本课件5个,视频点播模块发布视频课件14个,内容涵盖所得税汇缴微课堂、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上办税各系统操作等多个方面。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第一线”作用。通过发放印制材料,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税法宣传。

       三是提升12366服务热线政策咨询水平。12366热线先后设置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走出去”企业及自贸区政策、营改增政策等政策咨询专席,持续提升政策宣传服务水平。热线咨询系统与网上办税系统、微信平台等互通互联,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丰富多样的办税选择,使纳税人咨询、办税、查询更方便、更快捷。 12366热线全年呼入呼出电话总量95万个,网上在线咨询系统共受理在线咨询40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5件,其中:市局受理61件,基层单位受理54件。按申请方式分,信函申请82件、网络申请 33件;按答复类型分,“同意公开”19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不予公开”3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7 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均按《条例》规定答复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发生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发生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已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扎实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尚需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需进一步研究改进。2018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加强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水平,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受理、办理、答复工作。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持续打造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公开平台,聚焦纳税人关注热点,丰富平台功能和内容建设。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质量,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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