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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9-00496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3-1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15: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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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为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数据)。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5502,传真:022-24465601)。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宗旨,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为主线,积极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为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
        (二)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全年出台税收政策解读100篇(原天津国税38篇,原天津地税3篇,天津税务59篇),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制度化。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走进直播间、在线访谈、纳税人学堂等形式,多方位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组织网络在线访谈9期(原天津国税7期,原天津地税1期,天津税务1期),与纳税人在线交流个人所得税改革、税务机构改革中的纳税服务工作。三是积极加强与媒体合作,及时沟通并宣传税收改革工作,注重讲述税务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反映纳税人在税收改革中的获得感。全年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天津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天津电视台及“津云”等媒体进行广泛的税收宣传,发表各类政策解读通讯、新闻、消息1060篇次(原天津国税495篇,原天津地税60篇,天津税务505篇)。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努力扩大传统渠道的公开效应,全面新建天津税务官方网站;提升12366服务热线服务质效;积极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第一线作用。二是统筹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建设。拓展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服务效能,按照“集中规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原则,统筹搭建天津市税务系统网站群,统一部署政务公开、涉税信息查询、办税服务应用等内容,形成公开和服务“一张网”。
        (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受理工作,完善受理机制,加强受理点建设,确保受理渠道畅通,为公众申请提供便利。二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开展申请事项的审核及查询,针对复杂疑难申请及时开展会商协调,严格控制答复时限,依法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三是持续推进依申请服务工作,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做好电话告知,提供办理结果网上查询,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满足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134条,其中:天津税务官方网站发布税务信息4796条(原天津国税网站发布信息1811条,原天津地税网站发布信息 373条,天津税务网站发布信息2612条);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4条(原天津国税179条,原天津地税95条,天津税务190条);天津税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74条(原天津国税163条,原天津地税177条,天津税务534条)。天津税务12366服务热线累计提供话务服务118.48万次(原天津国税47万次,原天津地税26万次,天津税务45.48万次),其中:人工接听91.53万次(原天津国税36.3万次,原天津地税21.43万次,天津税务33.8万次);自动语音服务23.21万次;回拨回访3.74万次。
        (一)搭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天津市税务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涵盖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所有政府信息,以及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有关内容。目录共分为14个二级类目46个三级类目,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要素,全年面向社会公开1633条信息。
  (二)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充分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梳理原天津国税、原天津地税现行有效政策文件,通过天津税务官方网站的税收法规库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并及时更新。针对落实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和环境保护税开征等重点工作,原天津国税和天津地税集中梳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最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水资源税各项税收政策,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设立网站专题专栏和局领导走进广播电台、电视台“公仆直播间”等形式,向公众充分解读,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和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规范纳税服务公开
        1.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聚焦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注销税务登记新政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当前热点问题,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平台、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全面梳理更新11类197个办税事项及其表证单书并对外发布。印制新个人所得税法热点问题解答、常见涉税事项办税指南各类宣传材料60余万份;制作个人所得税6项扣除、注销税务登记等热点政策税收宣传动漫视频,以灵活、生动的画面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等实体办税场所,向纳税人提供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电子设备滚动播放,保证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
        2.完善纳税人学堂管理。整合原天津国税、天津地税实体和网络纳税人学堂,修订管理制度,打造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培训辅导为一体的税收宣讲平台。全年累计开展实体纳税人学堂381场次,覆盖7.5万人次纳税人;通过网上纳税人学堂累计发布纳税人热点问题及解答207期。发布《减税惠民,共享美好生活》《CA证书升级流程》等政策宣传及操作讲解视频课件,发布《2018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项举措》《2018年个税改革专题》等图文课件,立足纳税人需求,提供多样化政策宣传解读。
        3.发布办税指南。结合天津税务实际,及时丰富和更新《办税指南》内容,增加网上办税、“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理条件、流程图等内容和要素,进一步完善《办税指南》。同时,梳理有关的涉税表证单书,对新梳理的11类197个事项及其表证单书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提供表单下载服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同步更新电子和纸质宣传材料。
        4.规范公开电话管理。按照税务总局规定,全面清理并公开全系统“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及办税服务厅联系方式,并实时更新,确保纳税人更方便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地址、电话、工作时间等信息,畅通税企沟通渠道。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承办天津市“两会”召开及闭会期间建议提案54件(原天津国税办理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19件;原天津地税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1件),均已按照要求办复完毕,并根据天津市有关部门做好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要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提出公开意见的基础上,经梳理主办、独办建议提案公开属性,对其中5件答复在网站“建议提案”栏目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通过完善受理机制,确保受理渠道畅通,为公众申请提供便利。针对复杂疑难申请及时开展部门会商协调,严格控制答复时限,依法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23件,其中:原天津国税受理174件,原天津地税受理27件,天津税务受理22件。
        其中:信函申请178件、网络申请45件;按时办结221件,延期答复2件。按答复类型分,“同意公开”8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2件、“不予公开”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96 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均按《条例》规定答复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发生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被申请对象全部为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复议结果均为维持原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发生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其中:原天津国税8件,原天津地税1件。诉讼结果均为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成立后,对原天津国税、天津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整合,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公开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互动交流的实效性、公开方式的创新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税收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政策,重点做好减税降费、促进就业相关税收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网上税收法规库内容,优化查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捷了解税收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公开渠道建设。打造天津税务官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加大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整合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捷化。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一方面,加大对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避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的发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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