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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0133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月2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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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5502,传真:022-244656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津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大力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1.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一是深化税务权责清单公开。全市税务系统各级执法单位完成了权责清单的编制、审核和公布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一项权责事项均列明了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坚持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有机统一,确保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依据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遵循制定规则和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全面落实征求意见制度。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0个,全部通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并录入税收政策法规库。
        三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定,系统各单位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集中展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涉税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各类信息更新及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2.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一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建立“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阶段性降低社保费专栏”“减税降费在行动”等网站专栏,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和宣传解读222条。举办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在线访谈2期,解答纳税人问题百余个。“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办“纳税人云学堂”“非接触式云学堂”税收专栏,累计发布税收政策类专题94期,办税操作类专题155期;制作减税降费宣传动漫、H5专题页面,生动灵活地展示减税降费政策要点,帮助纳税人快速了解和掌握。
        二是拓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效果宣传。为开展好“护苗促发展 税务在行动”百日服务帮扶行动,帮助纳税人尽快克服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印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及征管服务举措汇编》,向纳税人发放,制作海报、折页、长图,向纳税人宣传15条帮扶措施;开通线上调查问卷,通过微信、电子税务局面向纳税人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纳税人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行动。“护苗百日行动”期间,全系统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在各级媒体刊发护苗行动相关稿件2143篇次,其中中央级媒体1184篇次,地方级媒体959篇次。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经济之声”等主流媒体对天津市税务局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的工作成效进行了报道。
        三是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增强税费政策解读精准性。在防控疫情期间,市局组织办税服务一线人员开展《座席人员电话礼仪与沟通提升》《获信任、抚情绪、提素养——大厅投诉处理与沟通技巧》《满意度提升“破解之道”》等6个专题9场次培训,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全系统共计4756人次通过网络在线参训,实现办税服务团队100%全覆盖。通过加大内部培训考核力度,不断提升12366服务质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累计组织日常培训千余次,组织疫情期间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社保费划转等专项培训193次,组织各类考试102次,通过专题培训强化座席人员对相关知识的全面掌握和融会贯通,提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
        3.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一是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的方式办理税费业务,系统梳理电子税务局功能,制作204个操作辅导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公开。“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全面推行微信预约办税,方便纳税人在线操作预约,提前约定办理时间,及时获得提醒,合理安排行程,有效缩短纳税人在厅等候时间,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有效助力“非接触式”服务。人民日报、新华网、天津日报、今晚报等主流媒体均对此服务举措进行了报道,简便快捷的预约服务体验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二是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透明。根据办税缴费项目及流程变化,动态更新并公开《办税指南》,及时调整了减免税申报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预缴申报、非居民纳税人申报享受协定待遇、纳税信用修复事项、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等《办税指南》内容,确保纳税人准确查阅办税缴费事项,提高办理效率。
        三是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按照税务总局和天津市政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要求,依托信息网络系统,建成天津税务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全面应用于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包含发起评价、差评预警、差评核实、申诉审核、整改审核、差评回访、差评流转等环节的差评管理闭环流程,实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确保差评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紧扣公众关切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天津市税务局全年承办天津市“两会”召开及闭会期间建议提案61件,均已按照要求办复完毕,其中主办、独办10件;会办51件。根据天津市有关部门做好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要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提出公开意见的基础上,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并符合公开条件的2件答复在网站“建议提案”栏目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天津市税务局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2020年,天津市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8件,申请人全部为自然人。其中信函申请5件、网络申请13件,全部按时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修订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审核环节设置合理有效,审核责任落实到位,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库定期更新、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做到信息发布和动态调整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平台建设
        以天津税务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平台,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全面对照网站建设管理规范,优化完善网站栏目,增强网站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289条。税收法规库提供分税种、部门、年度等维度展示和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注重用户体验,进一步改善网站、纳税人学堂与移动端的适配度,持续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统筹网站与“两微一端”同源发布,建设整体协同、上下联动、响应迅速的政务公开矩阵。 “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类信息1700余条,总阅读量453.37万次,传播力位居天津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排行榜前列。
        三是不断提升12366服务质效。加大对12366热线的培训考核力度,确保座席人员熟悉“疫情防控”“个税汇算”“社保划转”等重点税收政策,以12366税收知识库为支撑,注重提升纳税咨询服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确保“听得见”的政务公开渠道畅通高效。
        (五)监督保障
        2020年,天津市税务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绩效考核指标,在“应公开、尽公开”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风险点,全面加强工作监督,以考核促落实。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联络员开展培训,学习研究政务公开新规定新特点,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75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5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2068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0

行政强制

6

-2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个

30747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天津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便捷性、政策解读方式灵活性等方面仍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天津市税务局对网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功能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公众通过网站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查询办理结果更加便捷。政策解读方面,围绕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等热点,发布图解、视频动漫类解读产品30余个,以更加通俗易懂灵活生动的形式发布重点涉税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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