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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0179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1-29 14:5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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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698号,邮编:300450,电话:66183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稽查工作实际,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机关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收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畅通受理渠道。2020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机关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信息的形成、审核、传递、发布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有效防止公开信息出现泄密、内容不当、程序错误等情况,努力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方面
        本机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依托网站平台集中发布公开信息,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做到信息公开的统一高效,满足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合理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9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61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力度较先进单位尚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本机关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度意识和工作水平,以干部素质能力的提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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