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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0217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月3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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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5502,传真:022-244656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本机关人事信息、税收统计、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等信息公开。二是持续推进用权公开。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公开税务规范性文件5件,实现对30余项行政执法事项的集中分级公示。三是全力推进税费服务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办税指南”,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领域政府服务进行评价,向7584户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四是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立政策解读专栏3个、话题33个,编制发布税费政策指引、汇编5个,积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覆盖面。五是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根据天津市有关“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4件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并符合公开条件的办理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天津市税务局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2021年,天津市税务局共收到申请14件(其中涉及自然人申请人的13件,涉及机构申请人的1件),全部按时办结答复,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管理,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4号),对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有效性状态标记,将废止条款和文件依据进行标注。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网站栏目,增强网站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定期开展网站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1年,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295篇。二是大力推进微信公众号、微博、津云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创新宣传解读形式,通过视频、动漫、图解、H5多媒体电子书等形式,增强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2021年,本机关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5158篇,阅读总量超过530万次。三是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资源,着力提升热线接通率和解答准确率,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咨询体验,确保“听得见”的政务公开渠道畅通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文件要求,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局各部门在文件起草、审查、公开、后续动态调整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继续纳入考评指标中,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0

1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二是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不够精准;三是网站检索功能不强,检索结果智能化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指南中增加政府信息编排体系的部分,分为目录导航、目录索引、信息检索三个方面,引导公众更加快速、准确地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梳理“政策法规库”,及时转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政策文件,将我局制发的非规范性文件移出“政策法规库”,确保“政策法规库”完整规范;制作发布政策解读视频,提高政策可读性;三是优化网站检索功能,全面显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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