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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0195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月3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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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推动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拓宽主动公开内容广度
        一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本机关机构设置、新闻动态、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发布税收政策解读。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以多种形式开展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优化政策法规库建设,方便公众分类查询。三是不断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在市局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设置并完善在线访谈、局长信箱等栏目,畅通征纳互动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目标,持续打造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网上税务局。
        (二)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精度
        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一方面,着力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依申请公开办结时间;另一方面,聚焦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提升政务公开答复水平。2022年,天津市税务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全部办理完成,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系统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维度
        一是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整理工作,公开税务规范性文件10件;二是印发《2022年天津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层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对外宣传要求,细化涉税信息对外发布流程,切实保障对外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四)持续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
        一方面,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着力提升天津税务网站信息发布质效和在线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注重新媒体的作用,加快“两微一端”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2022年,天津税务网站访问量达近3000万次,网站受众面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推文2689篇,阅读总量1479.7万次,粉丝关注数79万人,同比增长45.1%,日发布率100%。“天津税务”公众号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持续扩大,在全市政务新媒体评比中多次入围影响力、传播力排行榜。
        (五)有效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
        一是实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制度,层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二是在全系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中,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管理,明晰激励与问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9

1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还亟待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方面,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办理流程,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另一方面,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形式,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更加新颖的传播方式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解读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内各区税务局数据;
        (二)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5502 ,传真:022-244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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