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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0176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3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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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在明确公开方向、优化公开职能、丰富公开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规范公开专栏,丰富主动公开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要求,天津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主动公开专栏,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一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密围绕本机关纳税服务、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利益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同时在网站设置专栏便利群众查阅.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天津市税务局以影响范围大、社会关注度高、政策专业性强的文件为重点,以多种形式开展税费政策解读,2023年已累计开展政策解读400余次,同时优化网站政策法规库建设,便利群众查询.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丰富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加强征纳互动沟通,了解群众之所需。创新推广“津税通”服务,加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交流。截至2023年底,“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推送消息179条、组织纳税人学堂787场、观看人次达90.67万人次,是天津税务加强征纳互动、服务人民的新举措。
       (二)坚持人民至上,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天津市税务局深刻践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工作精神,认真办理每一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一方面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各部门沟通交流,压缩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间,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2023年所有依申请公开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未作延。另一方面系统梳理依申请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研究经典案例,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2023年,天津市税务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57件,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强化平台支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矩阵
       天津市税务局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中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以集约高效的平台为支持,打造天津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矩阵。一方面着力丰富天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职能,打造快捷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2023年全年,天津税务网站发布信息4600余条、办理群众留言近2000次、网站总访问量达1335万余次;另一方面全面融入全媒体时代,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2023年,“天津税务”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111条,“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推文1942篇,日均发布推文5.32篇,阅读总量达565万人次,粉丝关注数超过100万人。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天津税务影响力持续扩大。
       (四)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2023年,天津市税务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29件。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2023年在系统内开展多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及经典案例实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三是政务公开考核精细化。局通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严密设计各项考核标准,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层层抓好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29

1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1

0

0

0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主动申请撤销

34

0

0

0

0

0

34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5

1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天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工作质效还需优化、税费政策解读形式尚待丰富等问题。对此,我们一方面通过公开培训常态化、绩效考核精细化、压实公开办责任等手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另一方面通过推广“津税通”服务,打造天津税务新媒体中心等方式,加强征纳互动,丰富政策解读,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天津市税务局还将继续自我完善,探索创新,克服短板,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内各区及派出机构税务局数据。
       (二)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5502 ,传真:022-244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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