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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0-01910主题分类 税务新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天津税务:加强个人股权转让联合管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年9月1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天津税务:加强个人股权转让联合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18 15:26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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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天津市税务局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合成立个人股权转让联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个人股权转让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明晰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搭建双方信息交互共享系统,为双方的沟通协作奠定基础。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股权转让“先税后证”的要求,天津市税务局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管委依法明确了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全量申报、联合监控的管理原则,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个人在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需要先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为了能高效解决个人股权在转让时遇到的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天津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管委建立了联合管理和统筹领导协调机制,在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与市场监管委政务服务处分别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具体协调和推进工作。

        据了解,个人股权转让联合管理工作机制自今年5月份开始运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股权转让申报数量、申报转让收入和税款三个指标均已超过了去年全年总数。截至目前,已累计受理纳税人股权转让申报16000余笔,申报转让收入合计81.2亿元,缴纳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

        下一步,天津市税务局将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委不断完善联合管理机制,在持续改进提升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协作沟通,提高信息共享水平,缩短数据传输和审核时间,做好政策宣传和预约辅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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