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417 | 主题分类 | 税务新闻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3月25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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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
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发布时间:2025-03-25 10: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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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经查,团伙主犯吕昌旭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其他团伙成员操纵7户出口企业,采用“买单配票”、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虚假结汇等手段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5707万元。目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吕昌旭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4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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