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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3335主题分类 媒体视点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9月1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14 17:0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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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军

        数据是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关键要素。经过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体量更大、处理更快、维度更细。目前,我国税收收入数据已经实现了实时更新。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应用,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税收工作带来重大机遇与挑战。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持续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以数治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税务部门推动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化新技术应用,构建了中国最大的电子政务生产交易云——税务云平台,有力支撑各类税务应用系统集中运行。目前,于2016年正式上线并不断优化完善的信息化工程——金税三期,年事务处理量近100亿笔,纳税人及其他外部用户超过1亿人(户),为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数据是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关键要素,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乘数作用愈发凸显。税收大数据在防控税收风险、优化税费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服务宏观决策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经过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的“金山银库”数据体量更大、处理更快、维度更细。目前,我国税收收入数据已经实现了实时更新。
        充分发挥业务引领作用。走科技兴税之路,需加速现代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实现税收服务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变革。为实现办税缴费方式更便利、税费服务更智能、税收监管更精准等目标,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等技术,为海量自然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预填报服务,目前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业务都可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
        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聚焦“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既是顺时之需,也是发展之要。今后,应继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交流、加大税收信息化培训援助、加快推进合作机制建设,充分共享先进做法和实践经验,促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能力不断提高。
        (作者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本报记者王观根据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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