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18-00849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有关税务机构征收管理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18-09-28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有关税务机构征收管理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28 09: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下载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滨海新区税务机构设置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对滨海新区有关税务机构征收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并制发《公告》,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二、制发《公告》目的
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促进纳税人办税体验的不断提升,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
三、《公告》的生效日期
《公告》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滨海新区有关税务机构征收管理范围变化有关事项的明确,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四、各类征管事项的明确
明确了征收管理范围调整后,涉及纳税人征收管理的各类事项处理规则。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有关税务机构征收管理范围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