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19-01734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 标题 | 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19-07-05 09:26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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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9-07-05 09: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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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5871元,年70452元。
2.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月7540元,年90480元。
3.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维持2018年标准不变,即月336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300%,即月17613元,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4.与平均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调整?从何时执行?
201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按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同步调整的职工有关保险福利待遇、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等仍按历年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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