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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9-01734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全文有效
标题 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7-05 09: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9-07-05 09: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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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5871元,年70452元。
         2.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月7540元,年90480元。
         3.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维持2018年标准不变,即月336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300%,即月17613元,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4.与平均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调整?从何时执行?
         201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按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同步调整的职工有关保险福利待遇、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等仍按历年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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