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4062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关于公布2021 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21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公布2021 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1 15:24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一、202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答:202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7478元,年89736元。

        二、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最高标准是多少,其应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4400元,最高标准为22434元。应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三、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

        答: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上,可在个人窗口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同时,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链接: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2〕19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