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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3463主题分类 图解税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1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
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10 10:08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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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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