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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8-00526主题分类 征收管理
发文机关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有效性 全文废止
标题 关于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启用新税务登记证编码的批复
发文字号 津国税征〔1994〕15号发布时间 2018-06-1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启用新税务登记证编码的批复
津国税征〔1994〕15号
发布时间:2018-06-15 11: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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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

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启用新税务登记证编码的请示》[津国税新(1994)0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自1994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税务登记证编码。区划代码定为120117,经济性质码、所属行业分类码以及纳税人的顺序码,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已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税务登记代码,待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时再做变更。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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