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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0-00024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性 部分有效
标题 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发布时间 2019-12-31 10:3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发布时间:2019-12-31 10: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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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有效

注释:
部分条款废止,附件中的SB0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国家税务总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表单和填写说明进行了修订。

        自2020年1月1日起,缴费人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适用本公告。本公告发布的申报表启用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附件中的SB0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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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