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文件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0-00760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性全文有效
标题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7号发布时间 2020年4月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0-04-08 09: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8年5月29日在智利圣地亚哥正式签署。中智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按照《议定书》第二条规定,《议定书》于2019年10月17日生效,适用于2017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收入。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