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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0-01297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性全文有效
标题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发布时间 2020年6月29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14: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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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9年第2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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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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