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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0616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3月2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03-28 11: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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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链接: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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