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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申请”。
需要勾选“本单位认可上述告知,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自愿选择使用‘票e到家’服务”项目,勾选后,“同意”按钮可用,即如图:
点击“同意”按钮,进入系统提示页面如图,此页面是该企业“票e到家”功能审核通过的信息提示,即该企业具备“票e到家”功能的使用权限,可以正常使用该功能,
点击该页面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关闭该页面,即进入“发票领用申请页面”,如图,
纳税人可选择邮寄地址, 详细地址原则上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二选一,特殊时期如需投递到其它地址,请点击“自填邮寄地址”,进入页面如图,
在此页面录入本市实际收件地址,点击确定后,在下拉列表选择新添加的地址,选择完后,详细地址录入完毕。 领票人选择好后,即带出相应的电话号码,此“电话号码信息”是该企业在金三中预留的购票人的联系电话号码,为了确保联系电话号码的有效性,需要点击“修改及验证手机”按钮进一步修改或者验证有效电话号码,进入页面如图,
手机号码自动带出显示的是上一步中金三预留的购票人的电话号码,在此可以修改手机号码,运营商务必选择正确,手机号码和运营商确认选择输入无误后,点击“发送短信”按钮,手机验证码稍候发送至对应的手机号码上,输入手机验证码,确认无误后点击“验证” 即可。
注意:1、如发票申请重量在40公斤以下(包括40公斤),可使用“邮寄”的投递方式。
点击“同意”按钮,返回页面如下图,
点击“提交”按钮,进入页面如下,可以进行最后的提交确认,
点击“确认”即可,显示成功页面如图,
如点击按钮“不同意”,将无法提交确认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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