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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1050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个人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请问哪个渠道可以看到?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4月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个人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请问哪个渠道可以看到?
发布时间:2022-04-02 17: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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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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