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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1798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4月15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2-04-15 16: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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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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