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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 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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