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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6897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普通发票部分冲红发票是否需要退回?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普通发票部分冲红发票是否需要退回?
发布时间:2023-12-22 14: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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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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