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4-00564 | 主题分类 | 热点问答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4年4月11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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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4-04-11 10: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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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一条。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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