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
进入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点击左侧菜单-【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注意:用人单位需为所有职工申报完工资后,才能进行每月的社保费申报。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420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