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036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发现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1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发现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发布时间:2024-05-17 15: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系统自动获取同一所属期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处置收益”,预填到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单对应行,如与公司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可对预填数据进行修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