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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108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用人单位申报成功企业社保费后,需要增员,如何处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3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成功企业社保费后,需要增员,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5-30 16: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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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后发现需要办理增员时,未缴费的,建议增员后作废原申报一并重新申报;已缴费的,直接增员再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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