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
途径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模块开具。 途径二: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依次点击【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模块开具。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420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