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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531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时,发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无法修改是什么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9月1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时,发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无法修改是什么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8 10: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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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根据残联交换的数据预填。税务机关从残联获取纳税人“安置残疾人数”,预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且不可修改。如您申报时发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可前往残联审核部门进行安置残疾人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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