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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533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企业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完成,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后,还未到银行缴费,想要重新选择缴费方式,是否可以在客户端中点击“申报记录-作废”按钮进行作废操作后,重新申报缴费?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9月1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企业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完成,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后,还未到银行缴费,想要重新选择缴费方式,是否可以在客户端中点击“申报记录-作废”按钮进行作废操作后,重新申报缴费?
发布时间:2024-09-18 10: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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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费款缴纳-缴费凭证打印记录”功能中,点击“作废”进行作废,成功后重新选择缴费方式,发起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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