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66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企业申报税费成功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缴纳税款?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企业申报税费成功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缴纳税款?
发布时间:2024-10-14 10: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操作。
       纳税人通过此模块可缴纳各项税(费),包括申报产生的应纳税额、逾期未缴纳的欠税、滞纳金和违法违章罚款等应缴税费项目。
       注:增值税预缴申报产生的相关税费,需通过【特定主体】登录进行缴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