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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73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4-10-24 10: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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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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