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
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项目工资构成。 |
![]()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