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197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2月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5-02-07 16: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