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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326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享受契税优惠税率的“家庭唯一住房”及“家庭第二套住房”是否仅指购房人本人的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3月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享受契税优惠税率的“家庭唯一住房”及“家庭第二套住房”是否仅指购房人本人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5-03-07 14: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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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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