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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409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3月2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5-03-24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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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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