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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411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企业同时招用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否同时享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3月2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企业同时招用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否同时享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
发布时间:2025-03-24 14: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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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同时招用多个不同身份的就业人员(包括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可按照规定分别适用对应的政策。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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