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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41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广告业和娱乐业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3月2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广告业和娱乐业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03-24 14: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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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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