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717 | 主题分类 | 热点问答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5月6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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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5-05-06 15: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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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本办法所称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本办法所称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据实申报。
文件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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