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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0301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在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2月2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在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22-02-24 16: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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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回复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来信标题: 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在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在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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