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本站热词:
增值税
消费税
小微企业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信件答复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0449
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有效性
标题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更正申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3月1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更正申报?
发布时间:2022-03-10 14: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来信日期:
2022年3月10日
回复日期:
2022年3月10日
来信标题: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更正申报?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更正申报?
处理情况: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
2、在下方显示对应属期可以更正申报的报表。
3、点击对应的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
注意:该页面左上角有“更正申报”字样。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不展示校验信息。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展示校验信息。
“重置当前报表”:删除已填写的当前表数据。
“全部重置”:删除当前税种所有报表的数据。
“提取数据”:重新提取初始化和表间数据信息。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导出代码提供导入用。
4、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
津ICP备0500420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