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846 | 主题分类 | 热点信件答复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2025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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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1-08 09: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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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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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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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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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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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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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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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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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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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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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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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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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56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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