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税收专栏 >> 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8-01500主题分类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12-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发布时间:2018-12-28 10: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