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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09: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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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党发〔2021〕41号)、《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津和党发〔2022〕12号)有关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执法思维、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秉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以效能税务打造为锚点,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平实践中、在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新篇章中展现税务之为。现将我局推行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和平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引领,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要务。区局党委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税收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强化垂管意识,深刻认识作为基层税务部门所承担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职责,发挥税收职能,打造效能税务。将日常工作放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税务实践”中进行谋划、推进和落实,立足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严格贯彻“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空转”,坚决落实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有效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年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部署多项依法行政工作。
       (一)聚力“主责主业”,组织税费收入量稳质优
       一是从“深”挖掘,摸清掌握税源状况。区局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发挥好“一个机制、两个专班”作用,做到上下方向一致、节奏合拍,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安排,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加强组织收入统筹,梳理辖区内税源状况,对税收收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勇于担当、主动进位,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全力实现税费收入“质”的提升。
       二是从“实”管理,抓好社保费征收。将“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改革作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对内对外开展多轮次大规模社保费征纳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一厅联办”工作,常态化派税务干部进驻区社保经办机构,积极辅导单位基数申报、缴费工作。与区社保分中心、区医保分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政策宣讲、辅导咨询、运维保障、舆情共处,及时解决职工减员、险种不全、退费审核等各类问题。
       三是从“细”落实,发挥以税资政效力。增强分析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和敏锐性,扎实开展经济税收关联分析,聚焦“3255”现代都市型产业体系和内涵式向上发展,不断提升分析报告的时效性和可用性,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结合和平区经济运行趋势对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深度分析和研判,围绕和平区零售业、商务服务业、货代行业等重点行业进行深度分析和研判,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决策。
       (二)聚力“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京津协同
       一是稳步推进税收京津同城化。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的机遇,主动向北京等地区税务机关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整合优势服务资源,进一步推动税费征管服务对标北京提质增效。5月,局领导带队前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开展交流学习,深入了解其先进工作理念、科学工作方法以及高效运转模式。持续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遵循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做好进一步深化税收支持和服务京津同城化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按照“薄前台、厚中台、强后台”原则,优化导税机制,实现主动问询、快速分流、深度辅导,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增设简事快办区、繁事精办区、难事专办区,在优先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快办、网办、自助办的同时,依照群众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截至2024年12月底,简事快办区累计办理事项五千余件、繁事精办区累计办理事项二千余件、难事专办区累计办理事项四百余件,业务种类持续拓展,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三是稳步提升在线纳税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征纳互动在线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在线互动”的形式轻松享受“咨询+办理”的一体化服务,实现“问办协同”,同时通过征纳互动搭建办税“云桥”,使一批过去需要线下办理的业务实现线上受理,降低纳税人办税缴费时间和成本,推动纳税人办理业务“零跑动”。截至2024年12月底,通过一体化办结,较转型升级前减少纳税人跑动近二千余户次。完成征纳互动人工服务一万三千余户次,征纳互动坐席协同处理跨区域业务近200笔,其中跨省业务五十余笔,为身处外省市的纳税人户均节约办税时间1天以上。
       (三)着力健全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清理及备案,对规范性文件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并构建长效机制。扎实落实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协作机制,持续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完成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事项71件。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外脑”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余次,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税收工作构筑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确保作出重大决策合法合理。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各部门进一步学习《天津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促进贯彻落实。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全局和各税务所权责清单编制,规范干部权利行使。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四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注重说理式执法,保证纳税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锚定更高水平,做收入质优量增的排头兵
       一是紧盯重点税源促增收。强化对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税源项目的过程监控和跟踪管理,推动风险防控堵漏增收为组织收入“添秤”。二是加强欠税管理促增收。继续做好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工作,按照已制定的还欠计划逐步清缴欠税,以压减陈欠、严控新欠为目标,持续加强欠税日常管理。三是擦亮分析品牌促税源建设。精准研判新发展阶段税收形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分析,进一步发挥税收大数据的重要作用,协同推动税收分析与主责主业。
       (二)锚定更高效能,做征管改革攻坚的急先锋
       落实市局打造“征管智控+风险应对”两个机制要求。一是聚力服务发展效能突破提升。深入推进税费服务中心建设,稳妥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布局、人员结构、网点布局,打造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办税服务厅,构建“一核多翼”办税服务格局。二是聚力税费征管效能突破提升。以提升税费征管质量“5C+5R”监控评价成效进入天津市前列为目标,依托税费征管智控机制,聚力打造集约智能化税费管理体系,推动形成“征纳权责明晰、服务职能整合、税源专业管理、风险集约统筹”的征管新格局。三是聚力风险防控效能突破提升。强化案头分析,在调研测算、宏观分析、监控管理等多方面协同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作用,拓展数据来源和规模,掌握经济发展变化,强化数据应用,形成数据驱动业务、业务“反哺”数据的良好局面。
       (三)锚定更高标准,做营商环境优化的实干家
       落实市局打造“税费服务+系统运营”两个中心要求。一是持续完善办税服务厅转型工作。继续对导税流程、简事快办、难事专办、繁事精办工作进行调整,有效响应纳税人不同层次办税服务诉求。二是持续推进税费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抢抓机遇,推进改革,重点做好集中办理区、在线服务区、复杂业务处理区建设相关工作。三是持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推进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不断丰富“春枫和煦”税务品牌内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