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3: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税务局河东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51号,邮编:300170,电话:022-24314379,传真:022-2431437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和总局、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纳税人关注焦点,认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队伍、制度三个层次建设。
        (一)主动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全年河东区税务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528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59条、更新领导简介信息2条、资料下载类信息36条、涉税信息公告7159条;“天津河东税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750条。通过主动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申请的基本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申请人网上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配合法院提供企业的税务登记情况及发票领购情况、2021年我局执法人员明细、2021年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2.申请办理情况。对于上述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文件不存在”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源头属性管理,严把发布政府信息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严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主动公开目录有关内容,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至具体科室负责,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要求全局各部门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内各部门配合推进,安排2名兼职干部负责我局政府信息采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聘请1名法律顾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提供信息公开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从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信息安全、归档管理等多角度对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外网网站等媒体管理进行规范,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明确职责要求,定期自查落实情况,社会公众也可通过外网网站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局进行监督,让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落实,全面提升群众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率。河东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重视整改,一是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不完善,存在公开栏目设置欠缺或不合理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存在自身建设信息公开不够完整,行政执法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要素缺失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积极予以改进。
        一是拓宽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栏目中新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税收执法”“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广设便民栏目,优化纳税服务。设立“联系方式”栏目集中公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立“政策解读”栏目用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同时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文件的精确性和有效性。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审核环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规范政府信息信息发布机制,严把审核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